财政政策如何惠及近千万职工?
李钺锋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
李钺锋在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发言
本报北京电 (特派记者 彭世祥/文 龚伟/图) “我国产能过剩行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预计将产生近1000万的劳动力转移。”如何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是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3月8日下午,全国政协“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案办理协商会上,代表民革中央发言的何丕洁委员说,这是绕不过去的历史关口。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位居五大任务之首,而去产能过程中产生的劳动力转移问题,成为委员提案和建言的重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央财政将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职工分流安置。
谈及如何用好管好专项资金,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李钺锋在会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在提出完善配套措施提案的基础上,建议逐步细化、科学安排专项资金的支持。
“推进供给侧改革中的‘三去’,安置下岗职工是关键,设立专项资金是基础。”李钺锋认为,关键是要做到创新资金安排方式。首先在思路上要破除“等、靠、要”思想,遵循“低门槛、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如中央和地方按五五开配套比例设立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部分可以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出一点、企业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三去”企业资产和土地收入用一点,解决资金来源。其次,要转变支持方式、创新支持机制,通过财政政策引导下岗职工更多地通过市场方式再就业;探索将职业培训、创业激励、职工维权、公益设施等方面的相关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有机捆绑、匹配投入,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
会上,李钺锋委员还提出了自己担心的问题: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为此,他建议,对专项资金应建立跟踪审计制度,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加强资金来源、到位和落实情况以及补偿安置内容、标准等合法性、准确性和公正性的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完善责任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下岗职工安置和专项资金使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要完善监督方式,建议建立人大政协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加强对资金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在提案办理现场,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就委员提案建议做了现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