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就“善时代”的“加速器”
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讨论《慈善法(草案)》
本报北京电 (记者 叶新昀) 历经十余年努力,我国关于慈善事业的首部立法将走上前台。3月10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在驻地参加小组会议,协商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
讨论中,委员们认为,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这部法律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慈善法(草案)》对哪些行为属于做慈善、捐款应该交给谁、谁可以发起慈善募捐等社会关注热点,都一一作了规定。还对监管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让大家有权了解到慈善组织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的情况,以及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善款的帮扶作用。
“用法律规范个人和机构的慈善行为十分必要,也十分及时。”全国政协委员、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江龙说,近年来,社会爱心氛围浓厚,慈善捐助热情高涨,但也发生了许多与慈善有关的丑闻,伤害了人们纯洁善良的感情,影响了个人和企业投身慈善事业的热情。究其原因,就是慈善无法可依,存在诸多漏洞。刘江龙认为,做慈善必然涉及钱和物,一定要有监督机制,让捐献人知道钱和物用到哪里去了。他希望通过《慈善法》的出台,让慈善活动变得更加规范。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宗申产业集团董事长左宗申直言,以前对慈善事业的管理不尽规范,没有一部很完善的法规来规范大家的慈善行为。如果有了完善完整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扶贫捐赠积极性会更高。他的话得到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的认同。严琦表示,企业家作为具有经济实力的人群,是潜在的社会捐赠大户。她建议,慈善法应在操作细节上更加明确,使其更具操作性。比如在税收方面,应对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程度,作出比较具体的规定。
“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慈善事业立法,也是大家盼望了多年的结果。”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认为,扶贫攻坚是未来“十三五”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要确保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需要对此依法建立一种社会保障体系。《慈善法》就是这种社会保障体系的体现,它的出台将激发社会大众将善行善举与生活提升结合起来,成为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的事业,从而指导社会、企业、个人规范、依秩序地投身扶贫攻坚这场硬仗。
“通过慈善立法必将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委员们坚信,《慈善法》审议和实施,必将成为慈善事业的“加速器”,能够更好地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使慈善文化成为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