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甸:捆绑年羹尧特使的江津知县
余甸被《清史列传》列为“循吏”。对他的评价是:“刚方清简,以儒术饰吏治,直声震天下。文章书法,亦冠一时。殁后,所历官地,父老闻之,皆群聚哭祭奠焉。”清光绪版《江津县志》卷十二“志存”篇中,记载了余甸在江津敢于为民而抗命的动人故事。他是封建社会江津的知县中,唯一敢于亲手捆绑上峰派来重使的官员。
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八月,重庆府江津县县衙门前聚集数千县民请愿,请求知县余甸释放被扣押的朝廷重臣年羹尧派来催征钱粮的特使。这特使也算是“朝廷命官”,但七品县官余甸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不惜官运前途和身家性命,扣押了年羹尧派来的爪牙,而县民们反而请求释放恶吏。这是为何?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余甸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怎样的官说起。
余甸,原名余祖训,字仲敏,号田生,福建省福清县化北里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中进士。在等待吏部送派任职期间,应福建巡抚张伯行之聘,主持福州鳌峰书院。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朝廷选调余甸为四川乡试主考官。他在主持考试中,拒绝请托,不受贿赂。发榜时,榜上有名的都是真才实学的名士。他因此深受四川各界士民称颂,也很快被朝廷实授为四川江津县知县。
接到任命时,有好友劝余甸不去受职,理由是,当年他主持鳌峰书院时,福州知府周某本有升迁机会,刚好逢遇父丧,按礼制应辞职回家守孝三年。但周某贪恋功名利禄,不愿离职,想请求巡抚张伯行出面向朝廷建议让其“夺情”(由皇帝下旨特准留任守孝,不用辞职回乡守制)。张伯行不准所请,周某怀疑是余甸在张面前说坏话,因此怀恨在心。此时,周某守制三年期满,出任四川重庆知府,刚好是余甸的顶头上司。
对此,余甸坦然面对,绝不畏惧。他只带一仆一马上任。他忠于职守,每天按时上堂理案,亲自接待和审理百姓投诉的各类案件。案情简单明了的,就当堂立决,从不拖拉。政务闲暇时,他召集当地读书人诵文说经,讲解性理,以孔孟之道教化当地士民。所征收的赋税,一一造册登记,直接纳入地方国库,丝毫不入私囊。他的勤政及廉明无私的作风,传颂四方,深受万民称颂,也感动了知府周某,两人关系也融洽起来。
就在这时,担任四川巡抚之职的权臣年羹尧受命平定青海叛乱。他乘机以“平叛”之名对四川各州县加派正额以外的赋税,中饱私囊。四川各级官吏唯命是从,只是苦了百姓。就在这风口浪尖上,余甸挺身而出,顶住年的非法征赋行为,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此前,年羹尧已三次行文到江津县,要求按他的指令加征,但都被余甸置之不理。这次年羹尧特派亲信吏员,持其亲笔手令,以为这样可以加大力度以震慑余甸,哪知余甸依然不为所动。年的特差到县衙,余甸闭门不见,从早晨等到中午,使者不耐烦了,大吵大闹。余甸一怒之下传鼓升堂,下令衙役把其押上堂来,可是衙役们面面相觑,不敢动手。余甸不得已亲自动手,把使者按倒在地猛抽后进行捆绑,还连发六签,下令衙役动刑。围观的县民见势不妙,大呼“大人不可”。其中有数十年老的县民上到公堂,哀告说:“大人,你不惜丢了一官,这不难,但我等百姓自今以后就失去一个好父母官的庇护,赤子无依呀。”
余甸被众县民的求告感动,最后放了年羹尧的使者。但年的使者不肯离去,气势汹汹地向余甸要回年羹尧的亲笔手令。余甸毫不客气地说:“你可还报年大人,我余甸在此闭门等待年大人向朝廷报请对我的处罚,但大人的文书,我已托人送交我的好友收存。”言下之意,年羹尧违法额外加征的证据在我手里,看你敢把我怎么样?年的使者无可奈何,悻悻地离去。
江津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消息传到京城,震动朝廷。年羹尧听了使者的禀报后,无可奈何地说:“此民所戴也,斥之伤众心。不去,百城玩令。”意思是说,处分他,犯了众怒;不处分他,其他各州县都向他学习,那么加征的命令就无法执行。最后只好设法把余甸调离四川。刚好此时吏部要选调京官,年羹尧就把余甸推荐上去。经考核,余甸被任命为吏部考功司主事,主要负责考核各级官吏政绩。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余甸升任吏部稽勋司主事,津邑“民遮道泣送”,并修立一座“去思碑”于义门之中。
不久,余甸被提升为山东济宁道道员,后被雍正皇帝钦命山东按察使。雍正召见余甸后,对执政大臣们说:“朕又得一直臣矣!”一年后余甸调入京城。雍正五年(1727年),七十二岁的余甸卒于家。江津百姓闻此噩讯,群聚江津东门外“去思碑”前哭祭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