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评议内容 细化质量评价
市政协将创新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提案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凌 云) 在市政协四届四十九次主席会议审议《市政协2016年度民主评议提案工作方案》时,与会者发现,和往年不同的是,该方案附页里新增了一张“主办和单办提案质量评价表”,而“民主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表”里则新增了“办理复文”和“办理结果公开”两项内容。这是市政协今年继续开展提案工作双向评议,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提案工作的新举措。
据市政协提案委主任陈焕奎介绍,今年除被评议承办单位增加至9家以外,特将“办理复文”和“办理结果公开”纳入评议内容,分别包括复文体现各方意见,规范复文,回执回收率;办理结果公开形式、范围,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机制建设情况等。
在去年主要由被评议单位对各自办理的提案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基础上,今年还细化了提案质量评价标准,增加了“全局性、科学性、可行性、规范性”四个标准,由被评议单位对各自主办或单办的提案逐件进行评价,并填写“主办和单办提案质量评价表”,既包括对提案质量的总体评价,又有对每件提案质量的精准评价,更能客观真实反映提案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便于有针对性地引导提案者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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