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治污呼唤地方法规
从刀耕火种到现代文明,土地让我们赖以生存、延续……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不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资源之一,还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称之为土壤。
当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从而导致生长在上面的农作物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
农工党重庆市委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与土地资源保护对策研究》提案,围绕加强我市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建言。
数据来自多个样本
全市土壤肥力如何?土壤中有哪些污染物?带着疑问,农工党重庆市委组织课题组,走进耕地、林地、草地开展调研。
部分区域农田的自然净化能力已接近或超出极限,构成食品安全的潜在危机;工业园区周边出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超标;林地、草地存在不同种类污染物,系统性的生态风险逐渐增大……综合分析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土壤、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固废集中填埋场土壤、工业园区及周边土壤、三峡库区消落带土壤、主要果蔬基地土壤、交通干线两侧土壤、自然保护区土壤的监测数据,课题组发现我市土壤存在着不少问题。
“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既有自然背景的因素,也有人为活动的影响,既有现实的污染问题,也有历史的积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是课题组给出的一个客观结论。
土壤重金属含量与地质背景密切相关,不全是人惹的祸。如我市西南岩溶地区成土母岩为碳酸盐岩,在形成土壤的过程中,碳酸钙发生溶解流失,而在岩石中含量很低的砷、镉、铅、汞强烈富集,可使土壤中砷、镉、铅、汞等元素含量比成土母岩富集10-20倍之多,从而使西南岩溶地区成为我市土壤中镉、铬、汞等有害元素含量较高的地区之一。渝东北和渝东南土壤中镉、钒、锰出现异常或超标区域与该元素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显著相关。
土壤污染,工业“三废”排放是祸源之一。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土壤中存在铬、铜、锌、镍等重金属轻度至中度超标,污染因子均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矿山开采、冶炼以及其他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中排放的废气、粉尘、废水、废渣,特别是尾矿渣、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堆放,导致其本土及周边土壤受到污染。
农药及化肥过量使用、畜禽养殖污染等,是耕地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全市化肥施用量约97.28万吨、农药使用量约1.84万吨、农膜使用量约4.38万吨。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药、化肥多年累积,以及养殖粪便及废水的不当排放,是土壤中出现镉、汞等重金属超标的重要因素。
另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含有铅、锌、镉等重金属以及多环芳烃等有机物,通过大气沉降作用、路面径流等途径扩散到道路周边土壤中,并经过长时间的富集,导致局部地区出现个别指标超标的现象。
依法依规防治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绝非重庆这一区域面临的问题。此前,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怎样做到依法依规?农工党重庆市委在提案中的建议之一,就是加快地方法规体系建设。
他们建议,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制订地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在法律制度上必须明确责任认定方式方法及责任追踪、明确严格、连带和可追溯的责任。同时,在法规中还要明确政府的事权、生产者土壤环境保护责任,以及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还有污染预防和污染治理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