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时勇:守住网络借贷红线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黄笛森/文 龚伟/图) P2P网络借贷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它使金融中介走向平民,成为“金融脱媒”(即“金融非中介化”)的典型代表。
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重庆市委副主委、市审计局副局长丁时勇认为,P2P网络借贷以其贷款额度小、覆盖范围分散、交易方式灵活高效等优势迅速扩张,极大地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发展。但因借款人资质和互联网技术等因素,加之其身份模糊、法律缺位、监管缺失,P2P网络借贷具有高风险性。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丁时勇呼吁:尽快建立健全P2P网络借贷监管制度。为此,提出四方面建议:
首先要细化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丁时勇表示,鉴于P2P借贷平台与小额借贷公司有一定的相似性,可借鉴银监会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对于风险较高的其它模式平台,还应提高注册资本和风控能力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其次,建立严格的资金托管机制,在丁时勇看来也十分必要。因为在P2P网络借贷活动中,所有资金都不可避免的在平台账户上有一定时间的停滞,形成沉淀风险,如果和公司运营资金混同,很容易踩到非法集资的红线边界。所以,严格、规范的资金托管是避免平台构建资金池、挪用资金甚至非法集资的关键。
此外,丁时勇建议,建立对平台的分类监管模式,如对大多数保证本金(利息)的模式,应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信息中介的本质,严禁平台信用加成,以自有资金进行担保,成为另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相较处于中介地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获得资金的借款人,出借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丁时勇还建议,建立平台定期信息披露制度,从而提升投资人的信任度,使投资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选择标的,进一步增大平台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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