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璋: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助力生态重庆建设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工业废水治理、三峡库区的环保任务、次级河流治理等,急需法律关系来调整。”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陈德璋认为,我市的环保立法对重庆具有特别意义,“两个条例属于公益性法规,为保护改善环境、保护公众健康夯实了法律根基。”
“市政协常委多次视察、调研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人资环建委每年都有相关的调研和视察工作安排。”陈德璋介绍,一直以来,市政协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围绕生态文明体制和机制建设、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工业废气治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水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课题,相继通过调研、视察和提案督办等形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献计献策。
与此同时,市政协还鼓励和支持许多委员主动参加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条例的修改和制定工作;市政协组织人员参与全市环保督查工作,连续几年参加区县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的考核等。
“两个条例的制定和修订,提出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将我市环保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非常好。”“我们将依照两个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协民主监督力度,让重庆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陈德璋建议,一要加强基层政府机构的能力建设,特别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树立两个条例的法律权威。二要切实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与公安、检察院、监察局等机构实行联动、综合执法。三是环保执法和监督还应构建区域协作和联动机制,强化社会公众共建共管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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