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道路“任性”开挖
石柱县政协建言规范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本报讯 “我县地下管网建设缺乏规划指导,存在严重的‘轻规划、重建设’‘重地上、轻地下’现象,造成管线走向、坡度、管径等问题不能科学统筹。”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开挖审批监管不严,缺乏统筹建设和协调机制,造成重复建设、反复开挖现象。”
“部分权属单位管线资料混乱、缺失,造成现存资料不准,不能全面准确掌握地下管线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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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日在石柱县政协召开的规范县城地下管线开挖专题协商会上,委员们“尖锐”的发言,直指该县目前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供电、供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铺设和维修相继进入高峰期。据统计,近两年来,石柱县城区道路开挖共计130余次,开挖时限少则两三天,多则五六个月。城市道路一次又一次“开膛破肚”,形成“拉链式”马路,不仅造成重复性建设,浪费大量社会资源,而且对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因县城地形条件的‘先天’不足和规划建设滞后、管理不畅等‘后天’因素制约,石柱县地下管网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造成了今天通讯管线开挖、明天供水管道开挖、后天供气管道又开挖的局面。”该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道。
“城市建设者、管理者应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实施原则,确保市政管线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修改规划,从源头上避免道路反复开挖。”“所有管线开挖需严格审批,同意开挖的项目严格执行保证金收缴制度,拒绝‘特殊开挖’工程。”“探索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有效解决道路反复‘开拉链’问题。”……会上,委员们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共同探寻解决反复开挖困境的“良方”。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血脉’。要立足我县城区现状,因地制宜,协调和衔接好各类管线与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人防建设的关系;遵循‘新城新布局,老城老办法’原则,综合统筹考虑地下管线建设;要建立管线开挖公示制度,让市民知晓开挖原因、维修时间、完成时限和恢复质量承诺,接受市民监督。”石柱县政协主席孙开武表示,要将委员的“声音”原汁原味地反映给县委、县政府,引起决策者和执行者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地下管线开挖工作,确保城市“血脉”脉络清晰,还市民一个和谐安宁的土家山水园林县城。“广大政协委员要加大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力度,最大限度发出政协‘好声音’,为我县‘三县一地’建设添砖加瓦。”(谭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