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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手握土地入市“红利”

——大足区政协助力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记略

通讯员 冯 娟

“村里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我家3口人每人分了3.5万元,加起来一下子就超过10万块钱,正好可以用来扩大养殖场规模。”大足区宝顶镇东岳村村民龙训明最近很是开心。

2015年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大足区被确定为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短短两年的时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带来的红利,就让村民们尝到了“甜头”。

“大足区作为重庆唯一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区,区政协高度关注,委员们深入调研,积极围绕改革试点献计献策。”区政协秘书长李雪梅感慨地说:“大足区目前已完成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既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又增强了农民的‘获得感’。这其中,凝聚了委员们大量的心血和智慧。”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交易后,如何进行合理分配?这是区政协副主席、民建大足区委主委赵小华一直关注的问题。她认为,若一次性分配给农民,则不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利于长远发展;若农民没有获得感,就违背了改革的初衷。

针对赵小华提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建议,区国土与房屋管理局积极吸纳。在收益分配上,分地区、分用途及时调整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办法,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以土地纯收益为基数计算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留存的收益比例约为纯收益的30%,剩余部分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公平合理分配。

“建议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途和范围,不局限于工业、仓储、商业服务等用途,还可用于商住开发,享受与国有土地相同的权利,真正实行‘同权同价’”“在坚守土地公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框架下,应大胆创新,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建议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实现农民房屋的可自由交易,带来城乡人员和资金的自由流动,从而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土地方面的不合理制度”……不少委员还清晰地记得,2015年11月9日区政协组织市区政协委员视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座谈会上,大家争先恐后建言的火热场面。

据介绍,区政协及时梳理整理委员们所提的建议意见,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大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区委书记、区长高度肯定并作出批示。委员们所提的一条条建议,转化成一条条有力的措施。

助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区政协的脚步一直未曾停歇。今年以来,区政协主席陈廷剑多次率领政协委员赴智凤、龙水、宝顶等镇街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建言献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参与收益分配的主体及其权利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王中明委员建议,尽快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

“村民对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归属问题反响较大。”刘雯委员建议,应明确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地上建筑物的归属问题。

“建议设置标准,对入市地块的成本进行清楚核算。”彭惟委员认为,只有对入市地块的成本进行清楚核算的情况下,才能够计算出土地增值收益。

……

“区政协多次组织委员到我们村开展视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意见。”该区宝顶镇东岳村支部书记陈行感激地说。

据了解,目前该区已在27个镇街全面铺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143个村村域现状分析已完成、20个村建设规划编制已完成;在完善制度方面,已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等“1+7+8”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截至目前,土地入市交易总面积176.8亩,总成交价款6850.25万元,增值总收益1806.7万元,其中,集体和个人增值收益1100万元,96%以上的农户表示满意。

录入: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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