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政协话语权
政协话语权是宪法和政协章程赋予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政协议政不行政、献策不决策、立论不立法,是一个行使话语权的舞台。新形势下,政协委员要用好话语权,以彰显政协力量,扩大政协影响,体现政协价值。
在政治协商中敢于表达看法。“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是政协工作的基本宗旨,政协委员在协商中要敢于表达看法,以坚定不移的政治定力去把握、以唯实不唯上的政治勇气去建言、以创新不落伍的政治思维去献策,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立睿智之言,献管用之计,精准建言。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坦荡胸怀民主协商、平等协商,不强求一致,不强加于人,做到真诚建言。
在民主监督中勇于提出批评。今年3月,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各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定性很准确,即协商式监督。政协委员要把批评作为一种担当,努力克服“敢不敢”“行不行”等思想顾虑,多提有利于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批评意见,确保民主监督实效。
在参政议政中精准建言献策。政协委员话语权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提意见建议的质量和可行性,靠对复杂问题的正确见解和工作的预见性。参政议政,不在于“说了算”,而在于“说得对”“讲得准”。要在掌握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论证,找到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不可只表成绩、模糊问题,更不可浅尝辄止,泛泛而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谈问题、提建议要切中要害、掷地有声。
在团结民主中善于维护大局。政协虽然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但不能信口开河,不讲原则。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想党委政府之所想、急党委政府之所急。要发挥优势,当好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把政协话语权根植于群众,建立在听取民声民愿、汲取群众智慧的基础之上,努力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合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