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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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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协报

2018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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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02

健康中国 健康你我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并描绘了实现“健康中国”的具体路线图。住渝全国政协委员们深知,“健康中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安排,更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重要支撑。如何加速健康中国建设,委员们积极建言支招——

全国政协委员王煜宇:

拔除过度医疗“病根”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李祥) 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的王煜宇以小切口关注大民生,用自己的“言值”优势,将防范过度医疗这个老话题说出了“新味道”。

“这个寒假过得忙碌而又充实。”王煜宇说,得知自己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后,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和自己的专业,她将履职方向确定为“如何用更好的法治,实现和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前进入履职状态,走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在调研中,群众向我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过度医疗,引起了我的关注和思考。”

通过深入调研,王煜宇发现,过度医疗主要集中体现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三个方面,如倾向用昂贵进口药品替代基本药物、硬性规定住院全套检查项目以及滥用血管支架、心脏瓣膜、骨科钢板和人工关节等植入性医疗器材等。是什么导致过度医疗的产生?王煜宇发现,过度医疗是在医疗资源供需双方信息极度不对称的客观条件下,在尚未厘清医疗资源提供者、医疗资源需求者、医保基金单位、医疗行政部门的性质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建立有效的医疗服务监管防控制度下,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盲目自主化、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过度医疗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而且侵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是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之一,极大地阻碍了‘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必须通过顶层设计彻底解决。”结合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意见征求工作,王煜宇提出了解决过度医疗问题的建议方案。

她建议,明确过度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加强过度医疗行为的违法惩戒力度。在草案相关条款的基础上,整合《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将过度医疗行为明确界定为违法(犯罪)行为,将责任主体明确界定为实施过度医疗的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

“还应在草案相关条款的基础上,结合二十余年医改的经验教训,明确公立医院财政拨款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经费分配、分级诊疗、病种预付、绩效考评等制度改革,清除产生过度医疗的体制机制根源。”她呼吁,赋予国务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机构的监管主体地位,明确医保付费单位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能,从经费源头对监管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过度医疗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此外,她建议要在草案相关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政府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立法建立医疗信息披露信用等级评比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明确医疗信息披露的主体、对象、内容、时限和频次,将过度医疗列入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内容,鼓励医疗服务需求者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委托各级权威媒体平台,定期向社会公示,并将信用等级评比和社会评议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经费拨付、评级晋升指标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

用法治思维化解医患纠纷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李祥) 已连任两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今年将医患纠纷作为她的聚焦点之一,建议的重点就是如何把解决医患纠纷更好地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

“一方面,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是我在为医疗机构法律服务过程中长期关注的重点;另一方面,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彭静直言,近年来频发的医患纠纷尤其是恶意伤医事件让她深感担忧,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更制约了“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与推进,化解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是深化医改亟待突破的难点和重点。

彭静认为,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很多难以通过调解解决。化解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的根本举措,是在“健康中国”战略原则下,以完善的法律体系规范,通过有效、明确的司法裁量,不断建立患者与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人员之间的纠纷处理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医患纠纷。

令彭静欣喜的是,去年12月14日生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的司法解决提出了具针对性、实效性的举措;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第99条,也规定了扰乱医疗卫生机构秩序,威胁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的法律责任。

“我深信,有了法治的护航,医患纠纷将不再是社会热点,健康中国梦必将触手可及。”在点赞的同时,她建议明确公民依法享有的健康教育权、疫苗接种权、特殊情况下的知情同意权、个人隐私权等基本健康权利,以及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如尊重医护人员、不得扰乱医疗秩序等,为构建新时代医患和谐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她建议充分发挥律师优势和作用,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公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增强公立医院法律风险的可控性和可预防性,为医院预防、控制和处置医患纠纷和医患矛盾提供有力的法律技术支撑。

“还应注意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彭静说,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医疗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医疗行为具有专业性、医疗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相关规范机制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须以医疗各领域的专家、医疗管理专家、医疗保障专家、法律专家以及公众代表共同参与,使规范机制更具科学性,切实为“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营造有效的法治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任红:

“医联体”优质资源惠及百姓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张异) 阳春三月,丽日高照。在北京铁道大厦委员住地,重医附二院院长任红正抓紧时间完善今年的提案。

作为国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任红不仅关注专业技术的发展,而且关注医疗改革的推进。“在国内许多三级医院,一半以上的基础疾病是可以治疗的,但病人更愿意选择大医院,哪怕只是小病。”

此前,任红就推进医联体发展进行了深入地调研和思考。他举例说,在重医附二院,每年接收病人130多万人次,其中大概有100万人次所患的属于基础疾病,在地方医院就可以治愈。

“看病难一直是老百姓头疼的问题,但是病人扎堆大医院也让医生很为难。”任红告诉记者,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发展,可使患者在基层卫生院就能享受到上级医院同样的医疗救治,有利于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分级诊疗目标。

任红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全国91.1%的三级医院参与了医联体试点,各地模式不尽相同。但从目前的医联体运行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缺乏系统的医联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医保杠杆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人员激励不足,基层服务提供能力不强;信息共享尚未实现统一平台。

针对上述问题,任红开出了四副“药方”,呼吁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发展,让优质资源惠及患者:在完善顶层设计方面,各级政府应建立一个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体制,实现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在医联体内推行同质化管理方面,应提升基层诊疗服务保障能力,切实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在充分发挥医保杠杆调节作用方面,应根据分级诊疗建设要求推进以病种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公立医院依靠“做大蛋糕”的运行模式,可在三级医院和基层医院对部分病种的支付标准进行区分,促使三级医院多诊治疑难杂症病人;另外,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应用,为分级诊疗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而言,就是要让医联体真正成为“服务共同体”,医联体内的各层级医院之间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共享病人档案、检查结果、用药、治疗等信息,同时健全远程会诊、二次诊疗建议咨询和双向转诊流程,减少病人奔波之苦,提高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的效率和效果。

录入: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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