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依法治国提升群众幸福感
法治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价值,法治对人民期待的回应程度、对人民需求的满足程度是衡量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紧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法治发展依靠人民、法治红利由人民共享,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生动实践中,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着力加强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的统筹协调力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建设,突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导向,在高效法治实施中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聚焦难点痛点,补强短板弱项。以宪法修改和监察法立法为契机,在全面梳理总结依法治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瞄准制约依法治国水平持续提升的难点痛点问题,聚焦聚力,在突破瓶颈、解决掣肘问题上下苦功,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工作方法,立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局,既要抓住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法律立改废释等重点工作,又要抓住综合配套改革中的司法责任制落实、立法工作中的利益调整等重点方面。以问题、目标为导向,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解决一批妨碍依法治国工作效能发挥的“硬骨头”问题,带动依法治国实践取得新进展。
三是加大普法力度,彰显法治文化。持续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采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着力培养彰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法治文化,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认同,形成浓郁的法治氛围。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发展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良好局面,把依法治国实践不断引向深入。(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