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蕾:《史记》让我学会以古照今
“睡前看一小时书,可以暂时脱离世俗,与自己的灵魂对话。”市政协委员、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蕾笑着说。
王蕾喜欢读书,更爱读史书。“我们国家的历史是悠长且深邃的,其中蕴藏的智慧更是高深且广博。每一次读史都会给我带来对事物全新的认识,对我日常的学习与生活都大有裨益。”王蕾说。在众多的史书当中,给予她最深震撼的还是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之称的《史记》。
关键词一:醍醐灌顶
“起初我是在工作之余浅读了其中的某些故事与典故,没想到越读就越被吸引。”忆起初遇《史记》,王蕾兴奋之余也坦言:“这是一本很厚重的书,就像一片汪洋大海,满载着从炎黄洪荒至秦皇汉武的三千年浩瀚,刚开始读起来会让人感觉到生涩与冗长。”
王蕾没有打退堂鼓。她从最浅显的故事与典故到白话文与注解,再到文言文原文,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角度去反复阅读,反复思考。当她第一次真正通读全本之后,感受到了一种醍醐灌顶的畅快与发现宝藏般抑制不住的欣喜。“我折服于先贤的思想与智慧,惊叹于华夏民族千年文明的丰厚与璀璨,对《史记》及其背后蕴藏的中华文化不由得产生出一种敬畏之情。”王蕾感慨地说。这也让她在日后养成了生活中多思考历史典故、多借鉴历史经验的习惯。
关键词二:常读常新
“《史记》是一本常读常新的作品,其精髓在于对永恒问题的关注以及对人性的洞察力。”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王蕾会习惯性地以法学的角度来思考其中的典故与故事,且常会有新的发现与思考。
“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王蕾介绍,《史记·货殖列传》中关于人们民商事活动的阐述非常生动,而这些民事主体从事生产与贸易都是自觉自愿,随自身欲望所推动而为的。“这不正与我们当下《民法典》中的私法自治精神不谋而合吗?”王蕾进一步解释道,但是这种依自身欲望进行的民事行为也不能没有约束,太史公告诉我们“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我们当下的《民法典》第八条也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王蕾兴致勃勃地说,这又与千年前史书中记载的思想有所契合。
关键词三:客观冷静
“《史记》的叙事方法也是值得法律工作者学习的。太史公不虚美不隐恶,笔法充满了客观和冷静。”王蕾说,尊重事实、客观陈述事实、避免无谓煽情或表演、从证据出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正是如今法治社会中对司法工作的要求。
王蕾坚信,读史书令人受益匪浅。“当你真的爱上读史、勤于读史,你可以从浩瀚史册中寻得能为你生活与工作提供启示的智慧。”
她认为,真正能否体会到史书的魅力,在于能否有心境做一个客观而敬畏的聆听者。“历史就像是一面镜子,既可以用它来检视自己,也可以用它来观察世界。以史为鉴,充实自我,了解我们民族上下五千年的绚烂文明,传承民族精神,树立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