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建议——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支持建设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加大金融、科技等领域开放力度,扩大港口、机场口岸开放。
建设协同开放示范区是国家首次提出的跨省域自贸试验区合作,川渝两地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联合签署《共建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工作方案》,明确将探索建设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逐步形成“制度创新、信息共享、经验共创、模式共建”新格局。
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近一年来取得了怎样的成果、探索区域协同开放发展还面临哪些瓶颈?
全国两会前夕,住渝全国政协委员就此展开联合调研,了解到川渝启动共建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以来,两地自贸区加强信息互通、交流互动,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同时,委员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还面临诸如改革赋权授权不足、政策协同性不够、统筹推动力度有限、产业发展雷同等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谋划和积极支持。
为此,今年全国两会上,住渝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建议由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加强对川渝两地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与川渝两地一起科学研究、系统谋划川渝协同开放的实施范围、路径、机制和政策举措,高标准制定《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总体方案》,适时以国务院名义印发实施。
同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赋予协同开放示范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实施综合性、一揽子授权,推动各领域改革事项在协同开放示范区先行先试。支持将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游戏企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民办高校办学等许可优先下放到协同开放示范区。
此外,联名提案还呼吁加强政策创新支持,加快构建制度型开放体系。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支持协同开放示范区推进金融、科技、医疗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开放,扩大港口、机场口岸开放,试行有利于促进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政策,探索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优先实施部分“边境后”措施,加快构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体系。
具体而言,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开放力度。支持开展中国—新加坡“理财通”“基金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试点。有序放开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内容分发业务。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支持复制实施海南博鳌国际医疗先行区系列政策措施。
二是扩大港口、机场口岸开放。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完善以“铁路+”多式联运单证为核心的陆上贸易规则体系。
三是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放宽跨境交付准入限制。支持发展离岸贸易。探索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账册管理制度改革。
四是扎实推动人才开放。支持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允许实施对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国际执业资格认可。开展外国人工作许可审批权下放试点。
五是实施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对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实施9%的企业所得税率。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实际税赋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探索试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六是构建更高标准的营商环境。支持优先开展风险压力测试。构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的便利化准入机制,建设跨区域市场准入服务系统,推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探索建立“竞争中立”规则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设,打造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