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独门独户的配套工房已经20多年。与先前住在老城厢居民区比较,除了住宅面积宽敞,令我最满意的还是用水。每当独自站在水龙头前洗东西的时候,以往用水不方便甚至尴尬的事情就会浮现在我眼前。
我的用水变迁可以说是“三部曲”。
第一部曲:给水站
“给水站”这个名称是我所在的大都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生事物”。当时的老城,道路狭窄,自来水管没能接到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很多居民只能用给水站的水。所谓给水站,就是在一个用水户相对中心的地方,墙上装一个较大的水龙头,再套上一根很粗的橡皮管,旁边还有一个很大的水池。每天清晨给水站的管理员就会把水注入水池。等到吃过早饭以后,陆陆续续地来了很多人,排队在水池里舀水。我记得很清楚,每根竹筹码1分钱,可以换来一铅桶水。由于预先在水池里放满了水,那样排队候水的时间就缩短了。
由于我家离给水站路较远,我和姐妹们去给水站买水,不像其他小孩那样用手拎一个铅桶提回家,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就用两个铅桶挑水。一开始是两个半桶,挑的时候水会晃到桶外,后来挑满桶的。由于时间长了,掌握了挑水的技巧,水不会晃到桶外,以至于我以后到农村“接受再教育”挑大粪的时候很平稳,受到了贫下中农师傅的好评。
第二部曲:公用龙头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城区得到了逐步改造。上世纪60年代后期,我家告别了给水站,用上了自来水。
不过,我家使用的是公用水龙头,即一个门牌号码10多户人家用一个龙头、一个水斗。那麻烦的事情可多了,由于大多数人家都在上班以前用水,经常出现等候用水的情况,碰到正在用水的人动作慢或者与等候者有隔阂有意占用水龙头洗东西,等候的人会急得“双脚跳”。
这还算好,由于当时是一个弄堂20多户人家上百号人口公用一个大水表,用水费用按照人头摊派。由于户多人多,每到付费前由轮到付费的家庭负责统计每户用水人数,再在弄堂墙上予以“公示”。一般而言,固定的人数是不会错的,问题在于张家的亲戚来住上几天,李家的儿女农村插队回家小住。按规定,5天一计算,超过5天不满10天的算5天;超过10天不满15天的算10天……以此类推。可能是有意,也可能是无意,经常出现有人家少报或者瞒报临时居住人数、天数的事情。由此,又出现了隔壁邻居“侦察”他家人员进出的事情。为了水费多付少付的问题,邻居间会闹得不可开交。当然,当时的民风还算纯朴,不至于大打出手。
第三部曲:小水表
后来,实行了以门牌号码为单元装大水表的用水方式。为了避免人头多报少报、洗衣服用水太多等矛盾,有些人家装上了小水表,装小水表的人家贴一个字给大水表,大水表的其余用水量由没装小水表的人家分摊。再到后来,家家户户都装上了小水表,但是每月大水表的用水量总是大于小水表用水抄表数之和,差额部分就由各户承担。但是,在承担的问题上,又出现了计算方法上的分歧,有的主张每户平均分摊,有的主张以用水量大小摊派。最后,经过开会商量,为了避免计算上的繁琐,决定每户平均分摊。
20年前,搬离了生我养我半个世纪的老城厢,用上了配套的独用水表,总算不用为用水不方便和尴尬事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