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根基 铺就“振兴路”
守住底线
健全“两不愁三保障”巩固常态调度清零机制。扎实开展“回头看”,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动态发现、动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市已累计解决2591个动态新增问题。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等“三类对象”,扎实开展监测帮扶。全市共识别监测对象68869人,“一对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精准帮扶措施,目前风险消除人数占比84.8%。
多举措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通过全面摸排“查”、推送招聘“保”、技能培训“促”、扶持创业“带”、有序返岗“稳”等举措,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实现脱贫人口务工总人数76.9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4%。持续加大脱贫群众产业及消费帮扶,新增发放小额信贷4.03亿元,完成消费帮扶近40亿元。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产业、就业、生活保障、社区管理服务等帮扶措施。落实到户产业发展资金6600余万元,产业覆盖搬迁群众5.42万户,实现搬迁群众就业11.08万人,落实搬迁群众生活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410余万元。
加强资金项目使用监管。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安排市级以上财政衔接资金53.2亿元,开工项目7149个;清理扶贫项目资产400余亿元,开展资产核查和管理营运试点。
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编制鲁渝协作“十四五”规划,落实山东财政援助资金7.2亿元,山东采购销售我市脱贫地区农特产品2.12亿元。9家中央单位已投入帮扶资金1.63亿元,引进帮扶资金0.49亿元,购买和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2700多万元。
平稳过渡
领导体制衔接。坚持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部门主管的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区县党委书记发挥“一线总指挥”作用,建立区县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形成区县、乡镇、村社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级行业部门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建立市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市领导挂帅,采取“一对一”或“二对一”方式,定点联系帮扶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及所在区县,同时优化组建17个帮扶集团定向帮扶。建立“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主城都市区24个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协同帮助17个“两群”区县。
机构队伍衔接。组建乡村振兴系统。38个涉农区县(含万盛经开区)均挂牌组建乡村振兴机构。成立产业发展专班、社会事业专班、乡村治理专班。完成驻村干部轮换。向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选派驻乡工作队,由副厅级干部任队长,市属单位新选派驻乡驻村干部、第一书记588名,全市共轮换选派驻乡驻村干部6914名。组建18个产业指导组对原深度贫困乡镇开展产业指导,区县建立专家组321个,派出2871名专技人员包乡指导、6600余名农技人员包村服务、2.87万名产业指导员帮助脱贫户筛选项目、发展产业。
政策举措衔接。构建“2+1+N”衔接政策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逐一明确工作任务、牵头部门。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建立有效衔接项目库,储备并分年度逐步实施衔接项目近1万个。研究制定我市产业、就业、健康、教育、低保等衔接政策30余项。创新“1+4”重点帮扶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提出财政、金融、土地、干部人才等14个政策措施,加大帮扶支持力度。针对城口、巫溪、彭水、酉阳等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一县一策”研究制定倾斜支持政策。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全市今年已投入市级以上财政衔接资金53.2亿元,较去年增长5.1%。加大对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力度,安排衔接资金20.1亿元,占资金总量的38.5%。
发力振兴
建立乡村振兴分类推进机制。将38个涉农区县分为先行示范、重点帮扶、积极推进3类,各有侧重加强分类指导。同时,确定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17个,区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131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286个。
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突出抓好种业创新,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抓好精深加工、乡村旅游,深化农村改革,抓好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
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统筹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推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推动党建引领下的德治、自治、法治融合,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推广“新风小院”“积分银行”等有效做法,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创建国家级示范区3个、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40个。(市乡村振兴局)
江津区龙山村发展乡村旅游,滑翔伞基地“带飞”当地村民乡村振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