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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协报理论·广告 发挥政协之能  汇聚协商之力 奋力推动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地见效 推动政协协商深度嵌入基层治理 “渝”事好商量  当面说明“北” 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水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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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事好商量 当面说明“北”

——渝北区政协唱响“全程面对面协商”提案工作品牌

□ 作者 王宗川

近年来,渝北区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协商民主机制”重要要求,把民主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在提案撰写、审查、办理、评价等各环节中引导各方充分协商、凝聚共识,推进提案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唱响了“提案全程面对面协商”品牌,打造了提案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案例。

提案撰写中交流协商

提案者在撰写环节坚持深入调研、充分协商,通过广泛听取意见、系统梳理需求汇聚民智,从源头上夯实基础,确保提案的高质量。一是参与活动,明确撰写方向。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协商会议、提案督办、政情通报会等各类活动,交流了解中心工作、发现问题短板,协商确定提案选题方向,确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调查研究,协商形成提案。在撰写中深入界别群众,通过院坝协商、小微协商等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民情民意,集聚多方智慧共识,形成高质量提案。三是优势互补,联名提交提案。委员间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理论型专家委员和实操型职务委员结对,资源共享联合调研,优势互补交流拟写,在协商探讨中联名提交提案。四是集体把关,协商产生集体提案。按照集体提案产生办法,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专委会完成提案初稿后,组织相关委员开展交流讨论、协商修改、集体把关,在充分体现集体智慧的同时,确保提案的质量和水平。近年来,提案立案率提升17个百分点,集体提案占比提升29个百分点。

提案审查中对应协商

区政协提案委结合委员专业优势和行业特点,分设文化、经济等6个领域专业审查小组,会同应邀参加的部门代表,通过“专业审查+现场协商”共同协商审查提案,确保审严交准。一是立案审查时分类别协商。对选题较好但内容笼统的提案,邀请提案者沟通协商,指导修改完善后提交;对内容相近的提案,组织相关提案者协商整合后联名提交;对内容超本区范围但有价值的提案,告知提案者转社情民意信息;对不符标准或已落实的提案,商请提案者撤案。2025年区政协全会期间,协商推动30余件提案“改联转撤”。二是提案预交办时组织网上协商。对审查预立案和已明确承办单位的提案,会同“两办”督查部门,通过提案系统推送承办单位进行预交办,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的,视为认领提案、接受交办,对有异议的,需提出相应理由和依据,由审查组组织各方会商确定。三是复杂提案组织相关方现场协商。对承办单位不明确和预交办有异议的提案,组织提办双方、编制管理单位及“两办”督查部门,以归口办理为原则开展“面对面”沟通,协商确定主协办或分办单位,推动各方共识共为。如关于生产性服务业的提案涉及多部门权责,先后开展2次协商会,明确由区发展改革委主办,经信、商务等部门协办。2025年区政协全会期间,通过相关方的对应协商,改办提案数量较去年减少30%。

提案办理中多形式协商

承办单位将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全流程,把与提案者的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把与协办单位的沟通作为必然步骤以协商推动问题解决、增进共识。一是及时与提案者互动协商。收到提案后主动联系提案者,深入了解提案背景意图。办理中,主动邀请提案者和协办单位实地视察调研、面对面沟通、针对性协商,对于办理条件成熟的,“一个会办理,一次性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采纳落实的建议,详细说明原因和后续工作考虑,以协商争取理解、形成共识。二是主动与协办方协商。主办单位统筹抓总,分解任务,召集联席会议或联合调研,组织协办单位现场研讨、共商路径。在答复意见整合时,结合协办意见形成方案初稿后,再次征询协办单位意见,对分歧点再协商,直至达成共识。三是困难提案报请领导协商推动。对复杂的提案,承办单位主动提出办理方案,争取分管区领导协商推动和督办区领导支持,结合“重点提案+同类提案”督办协商视察等,现场走访基层、企业、部门单位,并召开各方参与的提案办理协商会,针对性协商沟通、研究推动。如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提案办理中,区领导带队分类走访已转、正在转和未转企业,召开各方参与的提案办理协商会,进一步沟通交流、提出建议,协商推动提案建议走深走实。

提案评价中分层级集体会商

区政协建立覆盖提案提交、办理、落实等各环节的评价机制,实现对提案质量及办理成效的跟踪闭环管理。对办理评价为非满意的提案,组织提办双方“面对面”协商,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确因部门原因导致办理成效不好的,纳入B类提案跨年度持续跟踪督办。对评价结果均满意的提案,按程序开展评优工作。一是专委会、界别协商提名。组织各专委会、界别根据工作中了解情况和提办互动情况,经广泛协商后,推荐2至3件优秀提案和优秀承办单位,作为优秀拟选对象或提案经验交流会发言对象,形成“提得好、办得佳”的双向反馈机制。二是提案委联合相关单位协商审查。组织“两办”督查部门核实优秀拟选对象是否存在办理超时或办理效果不好的情况,同时协商讨论办理效果、社会评价等,统筹提出优秀建议名单。三是提请主席会议协商审定。提案委把优秀建议名单逐一征求副主席意见后报请主席会议协商,在统筹考虑提案影响面和群众认可度的基础上,审议建议名单是否覆盖重点行业、主要界别等,在区两会上现场通报。

(作者单位:渝北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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