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更多读书会
今年第二期《银潮》杂志介绍了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退休干部钱海,从2008年至今创办经营“夕照明”读书会的感人事迹。钱海退休以后,自费购买上百种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书报刊,在他所在的小区建立读书公益坊和“夕照明”读书会,组织带动身边包括青少年和老年人在内的近千人加入读书会,一起来推介新书,一起来读书,一起来评书,一起来分享读书的愉悦,丰富和充实了大家的精神文化生活。他不计名利,发挥余热、默默奉献、回报社会的崇高精神,难能可贵,值得点赞和学习。
在全民阅读上升为国家治国理念的今天,需要政府、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共同为推进全民阅读工作而持之以恒、共同发力。窃以为,唯有将全民阅读的各项措施落实在行动上,才会唤起和激发更多人热爱读书的兴趣,取得“读书快乐、益智惠己、利国利民”的实效。
我觉得,由退休干部利用自身藏书多、人脉关系广、组织能力强、诚信美誉度高、热心公益事业的优势,在社区创办民间个人性质的读书会,值得提倡。
应该说,由个人创办的读书会是民间的一个自发型、松散型、学习型、励志型群众组织,可以说是公办图书馆举办读书活动的“后备军”。会员们定期相聚,一起来看书、品书、议书,同时结合工作生活实际,畅谈读书学习的感想,有利于大家更好地爱书、读书,获得知识力量,提升个人素养,这样的品读生活可谓其乐融融,精神文化生活自然会丰富多彩。
但是在有些地方,读书活动少,开展的难度也大,由民间群众自发组织建立的读书会少之又少。需要引起地方政府、文化部门、社会组织的关注,有必要拿出举措,将这一“短板”补足补齐。
随着时代的发展,读书会将会愈加具有生命力。因此,要让名副其实的读书会多起来,需要地方政府、文化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大力引导、扎实服务、扶持培育上,不断跟进,求得效果。一方面,需要文化部门和单位组织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建立公办性质的读书会。要创新工作思路,明确专人负责,出台相关活动制度,促进群众读书活动的正常性、规范化开展。另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文化部门出台政策,鼓励个人创办公益性群众性的读书会。要强化服务,落实专人跟踪服务读书会的组织建立,帮助解决诸如用房、照明、书橱等发展过程中的难题。另外,对个人利用自家房屋建立读书会,并且坚持长期经营的,可以给予资金补助或者奖励,以调动更多的个人创办读书会的积极性。
如此,政府与个人“双轮并转”,我们的城乡、人们的身边读书会一定能够多起来,加入读书会的群众也一定能够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