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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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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03

陈独秀在重庆最后的日子

□ 作者 李汉成 文/图

陈独秀旧居石墙院正门

陈独秀人生中最后的四年,是在江津区几江镇五举石墙村石墙院度过的。

抗日战争爆发后,陈独秀于1938年8月来到重庆,应好友邓仲纯之邀,由重庆移居江津,经过3次寓所搬迁后,1939年5月,陈独秀偕夫人潘兰珍搬至石墙院。

这个住宅整体是一个川东民居风格的四合大院,木料穿斗结构,有正堂、厢房、客厅、写作室、会客厅、卧室、厨房等十多间房屋,还有花园、鱼池,占地3300平方米。陈独秀与夫人住在该宅右边的一个小院内。

陈独秀在石墙院居住期间,深居简出,潜心著述,清苦自持。当时他生活十分拮据,蒋介石多次派要员前来邀他担任国民政府劳动部长,都被拒绝了。陈独秀气愤地说:“蒋介石杀了我许多同志,还杀了我两个儿子,我和他不共戴天。”陈独秀在江津居住期间,还多次谢绝了一些朋友邀他出国的“好意”。

当时的陈独秀,生活极度贫困,他把自己撰写的《小学识字教本》拿去出版,获得预付稿费两万元。可在送审时,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长陈立夫,要求将书名改为“中国文字基本形义”,陈独秀说,一个字都不能动,该书因而未能出版。有一天,家中因无钱买米,妻子潘兰珍对陈独秀说:“老先生,钞票没有了,动一动那笔钱吧(指那预付的2万元书稿费)!”陈独秀却说:“那笔钱动不得,我不改书名,他们就不出版,就不动他们一分钱。先把烈武兄(即柏文蔚)送我的那件灰鼠皮袍当了罢!”就这样,直到他去世,那两万元都分文未动,如数退给了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编译馆。

陈独秀为答谢房主让他借住在该宅之情,就在石墙院居住期间,校正整理了房主先祖杨鲁丞的许多笔墨。

1942年5月12日,陈独秀高血压复发,他坚持服用偏方,以蚕豆花泡水饮服,却因为泡的时间过长而发酵,以致中毒昏迷,请来医生抢救,可为时过晚。1942年5月27日晚,石墙院老宅里,陈独秀在贫病交加中悄然离开了人世,享年63岁。

现在,陈独秀最后居住和生活过的石墙院已被列为重庆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录入: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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