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风灾
6月23日下午,江苏盐城遭遇龙卷风、强冰雹双重灾害,致使近千人死伤。灾害之严重,实为少见。历史上,《管子》“度地”篇,首次提到了除洪灾外的旱、风、冰雹等自然灾害。自此,正史和各种野史记录自然灾害便成常态。那么,有史记载的风灾又是什么样的?
史载,汉高祖二年三月,彭城(徐州)大风,从西北起,折木拔屋,扬砂石,昼晦;汉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者寿春大风,毁民室,死人。隋唐至五代,风灾发生的频率又高一些,平均12年发生一次风灾,较两汉时期16年一次风灾缩短了4年,且此时风多与大雨、冰雹结伴而行,造成重大人员死伤。如唐代宗大历十年(775年)7月,“杭州大风,海溢,溺州民五千余家,死四百人,苏(苏州)、湖(湖州)、越州(绍兴)等亦同。”
而宋、元、明时期,风灾的纪录更为详细。宋代发生风灾76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达5次,宋真宗大中样元年(1008年)8月,无为军(今安徽无为县)大风,造成“折木、坏城门,军营、民舍,压溺者千余人。”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8月,“温州大风,海溢、漂民庐、盐场、覆舟溺死二万余人。”而元朝几乎两三年就发生一次风灾,统治不到90年的时间内累计发生风灾41次。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7月,“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今扬州仪征一带)民被灾死者三万四千八百余户。”元顺帝至正十七年(1357年)6月,“温州飓风大作,死者万余人。”看来600多年前,“飓风”就已被国人熟知,也说明古代中国人很早就了解海洋知识。
明谢肇浙《五杂组》卷一介绍“飓风”时,还演绎了一回凄惨的民间故事:“海风谓之飓风,以其具四方之风,即石尤风‘四面断行旅’者也。相传石氏女嫁为尤郎妇,尤出不归,妻忆之至死,曰:‘吾当作大风,为天下妇人阻商旅也。’”谢肇浙还说:“闽中亦有飓风,但一岁不一二发,发辄拔树掀瓦而止耳。”但广东、海南沿海的飓风,虽三五年发作一次,但一旦发作,数百里的村落房屋树木,则荡然无存,“舟楫漂荡,尽成齑粉。”所以,明代广东、海南沿海居民,在飓风到来数日前,就“预避之”:“巨室皆以铁楞木为柱,铜铁为瓦,防其患也。”
明代发生风灾42次,清代95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各两次,可见明清时期,人们防范风灾等的能力明显强于前朝。明神宗万历九年(1581年)8月,“扬州泰兴、海门、如皋等处,狂风大作,屋瓦皆飞,骤雨如注。漂没官民庐舍数千间,男妇死者不计其数。”第二年,万历十年7月,“苏、松六州县潮溢,坏田禾十万顷,溺死者二万人。”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7月,苏州、松江府所属崇明、上海、常熟等19个州县飓风大作,大雨倾盆、田禾被淹、房屋漂没,仅崇明就淹毙1.2万余口。
从文献记载中可以发现,风灾发生的频率是随人口规模的扩大逐渐提高的,且主要集中爆发于东部沿海农业比较发达地区的夏季,是否揭示了农耕时代风灾也跟自然环境恶化有关?
古代一路刮来的“暴风”,给人类带来严重灾难的同时,也或多或少地给现代人一些启示,只有认识自然规律并保护自然环境,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