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怎样“交朋友”?
大型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前不久在央视热播。矿泉水装茅台酒、办公室藏有不可告知的秘密……许多贪官忏悔“难违朋友之义”“着了朋友的道”,这既有推卸责任之嫌,又含不懂“朋友之义”。其实,古人对此早就界定得清清楚楚。
“朋友”这个概念如何解释,或者说什么样的人才称得上是朋友?发明汉字的祖先早就给了答案。用“月”作部首的汉字,大多与人的身体有关,而两个月组合成的“朋”字,就包含两个人身体友好相处的意思;“友”字就更好理解,我们的祖先造这个汉字时就非常简单地画了两只手拼凑在一起。《周礼》注曰:“二又二人也,善兄弟曰友;亦取两人如左右手。”不管是像兄弟般的关系称“友”,还是如人的左右手一样协调行动相互配合帮助称“友”,古人认为:道义相砥,过失相规,此为畏友也;缓急可共,危机可托,此为密友也;言辞如饴,游戏相承,此为昵友也;利益相攘,危机相倾,此为贼友也。这些都表达了我们祖先早就对“朋友关系”及如何交朋结友有明确界定。
古人谨慎交友,并不是说不交朋友或朋友不重要。《诗经》曰:“朋友之意甚重。天下之达道五:君臣、父子、兄弟、夫妻而至朋友之交。故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友以成者。”在孔圣人看来,从皇帝到普通老百姓,没有人不需要朋友就能成大事。《中庸》谓:“不信乎朋友,弗获其上”,也就是说,不取信于朋友,就不能获得主上的知遇。而《孟子》更是将孔子、子路、曾子的远大志向跟朋友直接挂钩:“朋友信之,孔子之志也;车马衣裘,与朋友共,子路之志也;与朋友交而信,曾子之志也。”二十四史及诸多古人笔记中,演绎“交朋结友”的桥段可谓车载斗量。譬如:《史记》中有“臣以为布衣之交尚不可欺,况大国乎?”“卒与相欢,为刎颈交。”等经典故事;《后汉书》中有“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世说新语》有“山公与嵇、阮一面,契若金兰”;以及唐代的诗人元稹与白居易、刘禹锡与柳宗元等……这种不因生死贵贱而改变心念、始终彼此相好才是古人眼中的“朋友”。
古人是这样看待“朋友之义”。庄子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交朋友”的基本要义。《周礼》视朋友之间的信任为人优良品德之一:“六行,五曰任,谓信于友也”。南宋理学家程颐认为“信近于义”,“因不失于相近,亦可尚也;因其近礼义而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也就是说,因为朋友之间坚持恭信,而又不失于接近礼义,所以是可以尊崇的;因为恭信接近礼义,而又不失于亲情,所以也是可以尊崇的。
正是本着相互尊重而不是相互利用、互相信任而不是背信弃义等基本原则,古代君子一般“不交近习”。《孟子》有这样一则故事,孔子在卫国时寄住在颜雠由家。弥子瑕的妻子与子路的妻子是姐妹。弥子瑕曾对子路说:“孔先生来住我家,卫国卿的职位就可以得到。”子路把这话传给老师。孔子铿锵有力地答道:“做不做官,由命决定。如果寄住在痈疽和宦官瘠环那里,这便无视礼义了。”此典故也成就了“不主痈疽、瘠环,所以孔子”的名言。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一谓:“宋璟不与内侍交语,明皇深加奖叹。”清《钦定续通志卷·二百六十一》列传六十一载:公元840年,唐宣宗女婿杜悰任淮南节度使时,“武宗诏扬州监军取娼家女十七人进禁中,监军请悰同选。”杜悰彻底拒绝:“吾不奉诏!”“监军怒表于帝,帝以悰有大臣体,乃诏罢所进伎,有意倚悰为相矣。”即便昏庸无比的宋徽宗,发现宠臣王黼与大太监梁师道“密开后窗往来”后,也“大不乐”……
与古代君子“不交近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现在许多被抓的贪官就是被妻子、儿女、秘书乃至驾驶员等身边人“拖下水”的。一些不法之徒千方百计讨好、巴结手中掌握一定公共资源支配权者的身边人时,也是打着“交朋友”的幌子,这不能不给所有掌握公共资源支配权领导者一个警示:自己慎重交朋结友的同时,也要时刻关注并严格审查身边所有人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