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纪律之规 共筑创业之基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中央八项规定如同一把“戒尺”,时刻规范着党员干部的行为。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则进一步彰显了党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这也要求我们加强纪律建设,严格纪律约束。全面从严治党束缚的只是以权谋私者的手脚,并不会束缚住干事创业者的手脚。新时代新征程,既要讲纪律,又要干事业;既要重约束,又要强担当,切实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作为人民政协中的党员委员,更是必须严守纪律之规,共筑创业之基,将遵规守纪和干事创业紧密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心明规矩 志守清廉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员干部若要做到遵规守纪,首先要认真学纪知纪,明晰行为的边界和准则。学纪知纪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是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的基础。
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是学纪知纪的首要任务。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的纪律作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深入系统地学,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研读。通过学习,准确把握纪律的内涵和要求,让党纪国法成为心中的“定海神针”。要用心感悟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常存戒惧之心,时刻牢记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以党纪为镜,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推动党员干部知行知止,关键在于培养对纪律的敬畏之心。“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心中有敬畏,才能在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时,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违反纪律不仅会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也会毁了自己的前程。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明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自觉做到知纪、畏纪、守纪。
推动党规党纪融入日常,是学纪知纪的最终目标。党员干部要将纪律规矩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在日常言行中,时刻以纪律为标尺,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合规;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坚守原则,不为所动。要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让纪律成为行为的准则和自觉的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身正影直 勇毅前行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明纪守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要自觉明纪守纪,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守好行为规范,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纪国法,敬畏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八小时内严管、八小时外管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遵规守纪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党员干部要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要时刻对标对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在纪律规矩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为推动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干事创业是遵规守纪的价值体现。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党员干部要放开手脚,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要坚决摒弃守旧思维、惰性心态,树立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要敢于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途径。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规矩为基 担当是魂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遵纪守纪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要以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以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规矩为基,筑牢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将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组织要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通过加强纪律建设,让党员干部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担当为魂,激发党员干部的奋斗热情。担当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时,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与担当。在工作中,要注重贯通纪法情理,讲求政策策略,把握好执纪的尺度、力度、温度。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规矩与担当并重,实现党员干部的全面发展。规矩与担当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规矩为担当提供了方向和保障,担当则是规矩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和升华。党员干部要在遵规守纪的基础上,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将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同时,通过担当作为的实践,不断检验和提升规矩意识,形成良性循环。要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为推动“六区一高地”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我们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指引,严守纪律之规,共筑创业之基,以坚定的信念、无畏的勇气和不懈的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身力量。
(作者系大渡口区政协委员)